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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员工作
关于2019-2020-1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10-29 编辑: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本着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,以评促管,评建结合,重在建设的原则和目的,经研究决定,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的方式和目的

以各学院自查为主,学校检查为辅。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,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,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,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、研究生学习情况、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。

学校聘请研究生教学督导员,对研究生教学、培养质量情况进行督查,有关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。

通过检查,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,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,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
二、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主要内容

12019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情况。

22018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课程完成情况,试卷和成绩单是否已在学院存档。

32017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各环节的完成情况。

42018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开题及意见反馈。

5、本学期教学日历是否已经在学院存档。

6、对上学期和本学期已考完课程考试成绩进行分析(考试人数在10人以上者),是否符合正态分布。

7、抽查最近三年考试试卷,查看试题重复情况。

82019级研究生人事档案收录情况。

三、研究生中期教学检查时间安排

1、学院自查时间:第9-10周。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,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促进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质量提升。自查报告于第十周周四下班前发至pyb@qust.edu.cn,纸版盖章后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。

2、学校检查时间:第11-12周。请各校级督导员组和学院督导员组将检查学院情况形成报告,于第十二周周五下班前发至pyb@qust.edu.cn

研究生院

201910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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