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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11-03 编辑:

各学院及相关课程负责人:
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(普通本科教育、研究生教育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高函〔202329)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拔推荐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将价值塑造、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,充分发挥教师队伍“主力军”、课程建设“主战场”、课堂教学“主渠道”作用。坚持示范引领、系统推进,强化资源共享,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,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。

二、推荐范围及数量

(一)推荐范围

2022年、2023年学校立项的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遴选,优先推荐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。

(二)推荐数量

本次共选拔2门课程参加省级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基本要求。

1.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,实施学分管理,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(跨学期课程,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,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)的建设和完善。

2.课程坚持立德树人,坚持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”,结合所在学科专业、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,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,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,体现思想性、时代性和专业特色。

3.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,注重价值塑造、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,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,教学内容、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,高效达成教学目标,达到如盐化水、润物无声的效果,有效实现教书、育人相统一。

4.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,围绕价值引领、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,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、前沿性与时代性,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、针对性与创新性,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、成果和模式。

5.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,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。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,政治立场坚定,师德师风良好。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,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,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。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,任务分工明确,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,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,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。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

6.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,育人效果显著,学生评教结果优秀,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,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,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。

7.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,突出科研育人

(二)其他

已获批教育部、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(普通本科教育、研究生教育)的课程(以下简称“已获批课程”)负责人及团队成员,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(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,下同)。

如果同一学校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,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,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。学校要将申报课程申报书和已获批课程申报书(原件)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,公示情况(公示截图及公示的申报书)报教育厅备案。

四、推荐程序

(一)项目申报。请各位课程负责人根据附件要求,认真填写申报书,并于11月10日中午12:00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(附件1、2)的纸质版(签字后)交到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房间,扫描成PDF后的电子版发送至pyb@qust.edu.cn,逾期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。

(二)学校评审。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推荐名单。

(三)结果公示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(四)项目报送。负责人需通过山东教育通用工作平台(https://gzpt.sdei.edu.cn/)完成网上申报和申报材料上传等工作,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各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根据第三条申报条件基本要求认真梳理内容,确保申报材料质量。

未尽事宜,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。

联系人:任老师,电话:88958629。


研究生院

20231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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